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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星代言选择误区

2008-07-15 14:19   【来源:】  编辑:  查看:

核心提示:  聘请明星担任代言人是一种被企业广为使用的有效传播品牌的手段。我国现代明星代言起步较晚,但改革开放以来发展势头极其迅猛。正因为代言人对于品牌的宣传和销售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,所以众多商家趋之若骛,纷纷走上了启用明星作为品牌代言人的道路。然而有不少企

  聘请明星担任代言人是一种被企业广为使用的有效传播品牌的手段。我国现代明星代言起步较晚,但改革开放以来发展势头极其迅猛。正因为代言人对于品牌的宣传和销售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,所以众多商家趋之若骛,纷纷走上了启用明星作为品牌代言人的道路。然而有不少企业主却不知不觉地走入一个误区:似乎只要是明星,不管是谁,适不适合,都可以作为自己品牌的代言人,于是导致了大量广告费用的浪费,广告效果也不尽如人意。

  下面,笔者就针对明星品牌代言人选择中存在的误区作一探讨:

  误区之一:盲目追求大牌明星,导致代言人形象与品牌个性相去甚远

  2003年8月,皇家马德里率领旗下众多足球巨星访华。国内媒体纷纷大肆报道,很多企业纷纷邀请皇马巨星为其品牌代言。金嗓子喉宝重金请出素有“外星人”之称的罗纳尔多担任品牌形象代言人,因为皇马的行程时间安排得比较紧张,所以他们只好匆匆打造了一支由罗纳尔多主演的广告片。9月上旬,金嗓子喉宝的新广告开始在央视等媒体大规模投放。电视广告一播出,立刻在观众中引起较大反响。一开始,许多人都不相信是罗纳尔多本人,以为是模仿者或者干脆是用图片合成的结果,即便后来确认了,也很难认同把以脚法出名的罗纳尔多与咽喉用药金嗓子扯在一起。这则广告使得出演金嗓子广告的罗纳尔多跻身“中国十大最不受欢迎广告代言人”前3位,而这则广告片也位列“中国十大受争议电视广告”的第6名。

  巨大的资金投入却遭到如此“礼遇”,恐怕是企业之前万万没有想到的。迷信大牌明星,不去考虑明星自身的形象是否与品牌个性符合,只能是白白浪费人力、物力和财力。

  其实,代言人形象与品牌个性是否吻合是关乎品牌传播效果的关键。个性是品牌的灵魂,它体现了品牌与众不同的价值,是消费者与品牌之间的纽带。不同的品牌个性,也就决定了它们拥有不同的消费群体。比如摩托罗拉,其个性是时尚的;诺基亚,其个性是体现科技人性化的。所以,不同需求的消费者就会根据自己的喜好来选择适合自己的品牌。在产品日趋同质化的今天,品牌个性在传播与营销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。品牌个性一旦得到消费者的认同,他们就会对该品牌保持忠诚。

  同样的,明星作为个体,也有不同的个性。有的人引领时尚,是年轻人追随的偶像;有的人成熟稳重,深得成功人士的认同……所以,为了体现品牌独特的个性,就要选择与其个性相适应的明星作为品牌代言人。只有品牌个性与代言人个性精准对接,在信息传播的时候才能传递给受众一种统一的讯息,有效地树立和强化该品牌在同类产品中的独特地位。

  再来看两则成功的案例:

  康佳集团斥巨资聘请国际巨星张曼玉担任品牌代言人,她那雍容典雅的高贵形象,以及多年演艺事业积淀的个人魅力,极大地丰富了康佳的品牌内涵,深得观众的好评。

  利郎商务男装启用了凭借《康熙王朝》、《黑洞》等热播电视剧而火遍全国的著名演员陈道明。在观众心目中,他早已被定位成极具品位的成功男士。果然,陈道明的魅力强劲地带动了利郎的销售。

  可见,大牌不是不能用,而是要有选择地用,理性地用,“门当户对”方为上策。

  误区之二:吝惜资金投入,选用过气明星

  克莱斯勒公司曾经一时决策失误,和已经有些过气的席琳?迪翁签下了3年的代言合同。虽然她曾凭借《泰坦尼克号》主题曲红遍全球,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,她已逐渐淡出歌坛,人气自然受到很大的影响。结果,汽车销售丝毫未见起色,其中一款车上市以来的销量还不足5000辆,商家只能打落门牙往肚子里吞,苦等3年约满。

  过气明星可能还会有一些忠实拥护者,但其人气已经很难和当红时同日而语,由他们担任代言人效果不会太理想。可是有的企业吝惜广告投入,抱着侥幸的心理去尝试,结果自然是得不偿失。当初雅客V9上市的时候,商家也为选择代言人的事情犯过难。一个是正当红的周迅,而另一个是代言费用少一倍的过气女星。经过深入的对比和分析,企业还是一狠心,明智地启用了周迅,她青春活泼的形象,一炮打响了雅客V9的品牌,帮助企业顺利地攻占了维生素类糖果的细分市场。

  当红明星往往会带给消费者一种错觉,即这个明星代言的品牌也是时下最流行的。这样一来,品牌无形中就借到了明星的影响力,企业也达到了启用代言人的目的。有时即使品牌面临危机,资金紧张,也尽量不要图便宜找过气明星作代言,那样难免给人以过气品牌的印象,还不如不找明星,或干脆找个新人。婷美内衣就是这条路上的成功典范。产品创品牌时期选择了同济大学的一个普通女大学生倪虹洁。几则广告播出之后,不但婷美内衣的知名度打响了,倪虹洁也成为娱乐圈炙手可热的新星。

  误区之三:启用已为多个品牌代言的明星,使受众对品牌印象模糊不清

  因出演《还珠格格》而一夜成名的影视演员赵薇,短时间里成了多个品牌争相邀请的对象。她先后代言了钙奶、果冻、矿泉水、打印机、粒粒果、方便面……这样的明星很多。一旦走红了,众多企业一哄而上,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“娶进门”,根本无暇顾及人家是否早已“嫁作他人妇”。而那些明星努力多年,一朝成名,自然不会放弃巨额的代言费用。

  还有一类更严重,一个明星先后代言几个同种类型的品牌,这种情况导致的结果则是致命的。湖南卫视的当家花旦李湘凭借青春靓丽的外貌、机智活泼的主持风格深得全国观众的喜爱,但她先后代言了信婷、雪佳妮去斑霜两种护肤品,一会儿“这个改变了我的皮肤”,一会儿“那个解决了我的烦恼”,精明的观众肯定会对这两种产品的功效产生疑问,同时也会对日后她代言的产品持保留态度。

  这种现象的出现是市场经济发展的结果。越来越多的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,而本来数量就有限的明星就更经不起瓜分了。再加上又不是所有明星都适合为某一品牌代言,所以导致了有些明星同时或先后成为多个品牌的代言人。这些明星马不停蹄地出现在各种品牌的发布会上,广告市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。然而,在这些明星的腰包越来越鼓的同时,其代言品牌在受众心目中的印象也越来越模糊,越来越混乱,这种现象已经开始引起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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